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任春香报道)为满足消费者对化妆品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深入推进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通知,扩大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范围。今年8月1日起,新疆作为新增的8个省(区)之一正式被纳入试点范围。
新疆天然美妆原料资源优势显著,产品特色鲜明。试点期间,辖区内合规化妆品备案人及经境外备案人授权的境内责任人,可在自有设立的直营门店、专卖店等,根据消费者的个性化护肤需求,现场开展两种及以上已备案普通化妆品的小批量简单调配、分装等服务。参与试点的企业为社会信用良好、质量管理体系完备、持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备案人或者经境外备案人授权的境内责任人,且近三年未出现因化妆品质量安全问题被依法处罚的情形。试点期限至2027年9月30日。
需要注意的是,儿童化妆品、眼部护肤类化妆品、使用新原料化妆品不纳入本次试点范围。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个性化服务试点的获批将打破传统经营模式,丰富多元化消费服务场景,进一步激发新疆化妆品市场活力。
该局将结合新疆产业基础与特色资源优势,制定试点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各项试点规定,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常态化规范试点经营行为,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同时,积极探索构建“特色产品 文旅体验”的化妆品个性化服务新疆模式,依托试点契机持续优化监管思路、积累试点经验,着力打造具有新疆特色的美妆产业发展路径,力争为全国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开展贡献新疆智慧和力量。
据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0月在北京、天津等15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此次试点范围累计扩大到23个省(区、市),为产业创新发展释放更大政策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