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职工错峰休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推动职工年休假应休尽休,在中小学生春秋假、寒暑假期间,优先同意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带薪休假申请。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法规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实施好带薪年休假制度,推动职工应休尽休。
《通知》明确,用人单位要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工作岗位等具体情况,考虑职工本人意愿,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将落实年休假制度纳入集体协商,明确年休假的具体实施细则、争议解决途径等,依法统筹安排职工休假。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年度职工带薪错峰休假计划,科学合理处理休假与工作关系,实现休假安排与生产经营有序衔接。对承担应急处置、民生保障等特殊工作任务的岗位,用人单位要提前谋划,制定错峰休假方案,精准平衡工作安排与职工休假权益。
《通知》提出,各地要指导用人单位优化假期使用安排,在制定休假计划时,支持职工根据个人实际,将带薪年休假分段灵活使用,推动带薪年休假与法定节假日、中小学春秋假、周末调休、职工疗休养等有机结合,实际形成较长的“组合假期”,有效实现错峰休假出行,提升职工休假和家庭生活品质。鼓励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家庭未成年子女信息台账,提前摸排休假需求,在中小学生春秋假、寒暑假期间,优先同意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带薪休假申请,方便家庭出行。
记者 王叶华


